梁彼得判緩刑.免牢獄之災


  • 梁彼得被判緩刑5年及800小時社會服務令,免牢獄之災。(圖:資料照片)

  • 死者家人聞判後痛哭。(圖:留天佑攝)

(紐約.留天佑20日報導)布碌崙刑事法院昨日就梁彼得案,作出戲劇性減低控罪決定。梁的罪名由二級誤殺罪(manslaughter),被降為刑事疏忽殺人罪(criminally negligent homicide)。法官也按檢方量刑建議,判處梁緩刑5年及800小時社會服務令,免牢獄之災。

梁彼得在庭上表示,自己不是一個多言的人,但「那一槍確實是一次意外」。「我向巴特勒(Melissa Butler,死者葛利的女友),以及葛利的家人致歉」,他說。

他又感謝妻子、家人,對自己的支持。「我希望他們以我為榮」,梁彼得說。

主審法官Danny Chun在量刑前先後聽取辯方、控方以及受害人家屬的證詞。控方在庭上表示,梁不是蓄意向死者開槍,他不會成為社會的威脅,因此作出不判入獄的建議。

死者葛利的女友巴特勒則表明,梁奪去了葛利的性命,同時奪走了她的人生。

法官作出判決前表示,看過梁案所有事證後,調閱當時梁彼得與搭擋進入政府樓巡邏時的監視器畫面,發現2名警察是抱持著相當嚴肅的心情執勤,也考量過梁彼得的背景,認為其並非壞人。

他表示「雖然是緩刑,但在刑法上仍是重罪(felony)」因此將二級誤殺罪名減為刑事疏忽殺人、緩刑5年,而另項瀆職罪也被判緩刑三年,合併刑期共5年。500小時的社會服務則提高至800小時。

法官說:「向人槍擊的做法從未在他的腦海中浮現,開槍也不是一個有目的的行為,這是一個刑事性疏忽行為」。法官最後按照檢方量刑建議,判處梁緩刑5年及800小時社會服務令。

判決結果一出,葛利女友巴特勒與其母親當庭痛哭,並由先前揚言發起暴動的非裔州眾議員巴朗(Charles Barron)攙扶離開法庭。葛利的姑媽直指:「這全然不是正義」,「非常的荒謬」。而梁彼得家人則用外套遮掩快步離開法庭。

辯護律師施特曼(Paul Shechtman)表示,將準備上訴、爭取梁彼得無罪。

不滿法官減輕罪名 檢方將上訴

布碌崙地區檢察長湯普森在量刑後發表聲明,強調其辦公室對梁作出檢控,是基於證據和證供顯示,梁在案發時涉嫌刑事違紀,他需要對葛利的死亡負責。湯普森說,陪審團裁定梁刑事罪名罪成,結束了他的警察生涯,同時要他永遠記住自己的行為,令葛利死亡。

湯普森又對法官作出減罪的決定表示不同意,將考慮就控罪罪名上訴。

市議員顧雅明發表聲明指,梁案是宗意外不是罪行,案件對兩個家庭都造成創傷,甚至產生亞裔和非裔社區的對立。他深切希望死者家人可以從傷痛中回復過來,而整個社會也可以在事件後療癒。

州眾議員金兌錫則表示,司法系統在案件中受到考驗,但認同主審法官的最後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