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羊展恬10日報導)一名居住在布碌崙的王姓華婦,因向移民局遞交政治庇護綠卡申請,但在獲得A5等待綠卡獲准期間卻一直沒有消息。經友人介紹下,在今年2月向王君宇律師尋求協助,在律師協助下向聯邦地方法院狀告移民局做「催辦令(Mandamus)」,於4月底順利獲得綠卡,昨日特地前往法拉盛向律師王君宇致謝。
王姓婦女表示,自己來自福州,當年在中國因受制於中國「一胎化」政策在2009年偷渡到美,後在美遞交「政治庇護」申請。在2011年獲准轉綠卡申請,當時移民法官詢問是否要為家人申請移民時,她也滿心歡喜為自己在中國的兩個孩子及先生申請到美,不料,過了4年仍沒有下文,幾乎要放棄的情況下幸好遇到王君宇律師,在她的協助下用「催辦令」方式狀告移民局,期間還補了一次個人體檢資料,兩個月後竟然拿到綠卡十分開心。
王君宇律師表示,如果你綠卡申請的等待時間比較長,應該找移民律師做催辦案,通過向聯邦法院告移民局方式,迫使移民局在幾個月中做出決定,不用擔心此舉是否會得罪移民局。王君宇強調,做催辦案的律師必須要有地方聯邦法院執照律師,且愈早申辦愈好,根據她的判斷,移民案件拖延情況發生可能因移民局對此案件產生懷疑並在找出問題之處,催辦令可使移民局儘速處理案件,無暇找出毛病。不過,律師也建議正等待政治庇護綠卡申請期間的中國籍申請者,若要出國千萬不要前往中國,以免自打嘴巴讓移民局對申請者產生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