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超市佔人行道遭投訴.清潔局:累犯最高罰350元


  • 位於41大道與緬街交口的一家華人超市,經常佔用門口行人道推放貨品並造成街道髒亂,已多次被民眾投訴。(圖:本報記者攝)

(明報11日訊)法拉盛華人超市眾多,沿著緬街兩側行走每隔兩條街就有一家華人超市,為社區華人帶來許多便利,但許多家超市佔用門外行人路或商場通道上落貨、堆放貨物,造成行人通道阻塞,因此經常被居民投訴遭清潔局開單。

市清潔局昨日表示,根據規定商家應對於商店門前自人行道邊至馬路18吋的距離必須清掃乾淨,累犯商家將加重處罰。清潔局表示,商家店門口行人道上即使不是店內的垃圾如樹葉等都必須清掃,否則將吃上罰單。

據瞭解,位於41大道與緬街交口的一家華人超市,經常佔用門口行人道推放貨品並造成街道髒亂,已多次被民眾投訴,最令人詬病是該處還經常放置老鼠藥,由於該超市門外經常放置蔬果等食物販賣,引起一些民眾反感,並向有關單位投訴。

市清潔局社區代表陳景儒昨日表示,違反街道清潔規定首次罰款100元,第二次罰單為15元0至250元不等,累犯最高可達350元罰款。他指出,市清潔局目前已有固定檢查時間,商家只要在規定時間內保持商店前的清潔就不會收到罰單。冬天時期也要在下雪停後在白天的4個小時前將店前的積雪清除。若是晚間停雪在上午11時前清理。違規可被罰1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