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留天佑8日報導)為防範華埠下東城李文頓街療養院案偷步改契案重演,由市議員陳倩雯及曼哈頓區長高步爾提出的法案,要求政府在廢除原有地契約束條款時,必須設立公聽會。該案獲市議會通過,日後市長將直接對審批負起責任。
新法案是針對不久前,被賣給地產商建豪華公寓樓的華埠下東城李文頓街療養院(Rivington House)案件。該大樓原來是一座學校,屬於政府所有,後來市政府把它賣給非牟利醫療機構Village Care,地契上有明文規定只供非牟利醫療機構使用。
去年2月,一個叫Allure Group的牟利醫療機構,支付2800萬元給Village Care買下療養院。接著在11月,該機構支付1600萬元給市政府,以換取完全廢除地契中的約束條款。事成後,Allure Group即轉手以1.16億元高價,把大樓賣給中國萬科(Vanke),Slate和Adam America等房地產公司,勁賺了7200萬元。
市長白思豪聲稱,自己對這筆交易毫不知情。
新法案規定,當房產業主申請廢除政府施加的地契約束條款時,全市行政服務局(DCAS)必須遵守一套標準化程序,並對土地使用和房產價值進行評估,來決定廢除約束條款是否對政府有利。
全市行政服務局將通知選區內的民選官員,舉行公聽會,由民眾提出意見。最終審批權落在市長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