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留天佑6日報導)紐約州上訴庭作出判決,裁定紐約市2013年起的推行的電子煙禁令,沒有違反既有法規。電子煙和一般香煙一樣,將繼續在公眾場所禁絕。
2013年12月,由前市長彭博簽署法案,決定將電子煙和一般香煙看齊,禁絕於酒吧、餐廳、海灘等公眾場所。
以「煙民反對不當滋擾」(CLASH)為首的多個團體和個人,入稟法院控訴政府侵犯吸煙者權利。2015年,州地方法院曾判定有關團體對新法的質疑,有一定依據。
市政府隨即上訴,州上訴庭於本週二,由法官沙斯(David Saxe)作出全長10頁紙的判決,認同紐約市2013年起的電子煙禁令,沒有違反法規。
贊成禁令的民眾認為,電子煙成分含尼古丁,可令人上癮,會讓更多年輕人,踏上抽煙之路。
根據疾病控制中心(CDC)最新報告,電子煙在全國不同社區裡的中學,日漸流行,或對這些年輕人產生生理影響,日後還可能對煙草上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