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留天佑13日報導)嫌妻子「不聽話」,4年前在曼哈頓華埠街頭持切肉刀,狂砍妻子的閩籍男子黃明光(Ming Guang Huang,音譯)與檢方達成認罪協議。曼哈頓地檢署昨日公佈,他被判入獄13年,外加5年獄外監管。
根據法庭文件,2013年2月24日上午,當時28歲的黃明光在華埠堅尼路74號前,與23歲的妻子爭吵,一怒之下,黃明光從腰間抽出一把切肉刀,狂砍妻子的頭部和身體17下。所幸馬路對面的兩名消防員,及時衝過來將其制服。其妻游金霞的腦後、背部和胸腹部多處受傷,被送入表維醫院接受治療。
主控官納茲(Steven Nuzzi)指出,黃明光後稱,因為妻子「不聽話」,因此要給她「教訓」。
黃明光在表維醫院精神病房關了1個多月後轉到監獄,其後被曼哈頓地檢署以二級謀殺未遂,一級攻擊和二級綁架罪名起訴。
在庭上,檢方宣讀了來自游金霞的一段聲明。游稱,黃明光當日突然衝到她的工作地點找她,讓她跟自己走。她拒絕後,黃明光大動肝火,拔刀就砍。「我當時拿手去擋,手指被砍斷,血流不止。我嚇得趕緊逃跑,最後失去了意識,只感到身體被刀在砍。等我醒來的時候,我已經躺在醫院裡了。」
游在醫院接受了整整1個月的治療,進行了4次手術才從鬼門關撿回了一條命,她在聲明中說,她「一生都不會忘記那天發生的一切,我雖然花了好幾年才逐漸克服心裡的陰影,但我晚上仍常常做噩夢,我希望他能在獄中好好反思自己的行為。」
黃明光在庭上,通過翻譯向法官認罪。「我為我對妻子造成的傷害道歉,我為我所作的道歉……。」
黃據報沒有合法身份,在服完刑後預料將被遣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