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25日訊)近來紐約市惡性交通事故頻發,且大多數為汽車撞行人的意外事件。皇后區傑克森高地週四晚間9時發生一起死亡車禍,一名推著嬰兒車的婦人在過街時,嬰兒車遭一輛載貨卡車撞擊,導致一歲女童喪生,目前警方已將司機逮捕,該案仍在調查當中(如圖)。
對此,威廉律師表示,美國平均交通事故逃逸率為4%左右,在大部份情況下,司機都會留在現場,打電話報警,或雙方交換聯絡方式、車子保險、行車證和車牌等資料,在等警員到來之前,最好拍照下現場車禍狀況。有時,為了不影響交通堵塞,需要移動雙方的車輛,拍下現場後就可以作為證據。
威廉律師指出,在美國,交通肇事後逃逸是非常不明智的選擇。交通肇事致人傷亡後,沒有逃逸的,幾乎就只用承擔民事責任,車禍發生後還會有車子保險公司來理賠。發生車禍,在很多情況下,雙方都有不同程度責任,但一旦一方逃逸,逃逸方就要承擔100%的責任,而且肇事逃逸後要承擔刑事責任,要以交通肇事逃逸罪和過失殺人罪被起訴。
在紐約州,如果肇事司機逃逸,除了罰款1000元外,還會有長達一年監禁,如果曾有肇事逃逸紀錄,除將面臨至少罰款2500元外,還會有長達4年監禁。威廉律師提醒民眾,不要心存僥倖心理,認為肇事逃逸後不會被發現,但大多數逃逸者都會被路人立即發現或被舉報,還會透過警局探員調查找到,後果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