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違規商業招牌.須由專業人士執行


  • 位於華埠勿街45號的原「蟲草城蔘茸店」早已搬離華埠,但是它的招牌卻仍然掛在原處沒有拆除。(圖:本報記者攝)

  • 華埠勿街42A的「同仁蔘茸藥材行」之前為一家眼鏡店,店外招牌由原先商家申請核准懸掛,但新店進駐後,並沒有拆除仍由新店改貼自己商標使用,日前卻遭到房東業主要求商家額外多付一筆招牌稅。(圖:本報記者攝)

(明報26日訊)素有「餐館街」之名的法拉盛40路,日前遭紐約市樓宇局以違反紐約市招牌法向40路許多樓宇業主發出罰單,並要業主限期拆除違立招牌。

有部份華人業主懷疑這是市府針對華人移民社區進行打擊,並聲稱華埠也接獲類似罰單。本報記者昨日特地前往華埠市中心查看,發現華埠商業招牌違規現象並不多,且大部份商家或業主都知道商家掛招牌須向市府申請。不過有業主表示,由於華埠租金高漲,許多商家無法負擔紛紛搬離,但有些招牌卻沒有拆除,業主若沒有注意管理,也可能吃上罰單。

據料解,根據樓宇局規定,商家裝設招牌應向該樓宇局申請許可證,並提交招牌圖樣大小尺寸,獲准後還須獲得房東同意簽字後,才能請人製作招牌。製成後還需由專門負責懸掛招牌有證照公司掛好後,每年還需向市府繳交招牌稅。

招牌製作與懸掛招牌實際分屬兩個不同領域,且都需要有執照營業公司負責。若業主收到罰單,需要拆除已懸掛的招牌,還必須由有執照專門拆除招牌業主執行,拆除之時,還必須先申請動工封路等措施,以免工程進行時發生砸到路人等事故,完工後還必須由有執照拆除招牌公司簽字認證後遞交樓宇局消案。

有熟悉樓宇局作業僑領指出,商業招牌因懸掛在行人公共路段,若發生掉落問題將引起諸多法律責任,因此樓宇局對於超出規格尺寸違規招牌都嚴加管制,過去沒有罰單是因執法人員沒有確實執行並不代表沒有法律,一旦收到罰單不能等閒視之,應立即處理若不處理拖到上法庭聽證,恐將面臨具額罰款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