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9日訊)本週四紐約州眾議會正式通過立法,將紐約州的合法結婚年齡上調,禁止17歲以下未成年人結婚,並要求17、18歲青少年需得到法庭及父母同意才能結婚。根據紐約州現行法律,18歲即可根據自己意願結婚,但14歲或以上的未成年人只要獲得家長與司法部門同意,也可以結婚。
新法案抬高了自願結婚年齡下限,在參議會全票通過後遞至眾議會。眾議會投票通過後,將這一議案視為當務之急的紐約州長葛謨,預計將會簽署該法案,並表示這項法案將是結束強迫或被迫婚姻的「一重要進步」。他說:「現行法律允許14歲孩子結婚簡直令人驚訝,州政支持這種無法接受行徑的終結,並讚揚參議會與眾議會通過這項立法,乾脆地終止了紐約的早婚行為。」
這項法案的發起人、民主黨眾議員寶林(Amy Paulin)表示,14歲的孩子應該擔心的是他們的數學考試,而不是結婚的責任,他們太小了,尤其是那些年輕女孩嫁給比自己大許多的男人的情況,這是虐待,是時候改變法律規定了,現行法律中允許14歲女孩結婚是對她們的歧視。
據紐約州衛生廳數據,2000年至2001年間,紐約有3853名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結婚,而這其中大多數都是未成年女孩嫁給成年男人。全美婦女團體(National Organization for Women)的數據顯示,未滿18歲就結婚的女性與滿21歲或更大結婚的女性相比,被配偶毆打的可能性大了三倍。
同時,權益人士指出了未成年婚姻與販賣人口、性虐待、輟學、貧困、及精神與身體健康的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