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料年減10萬張刑事傳票


(明報15日訊)本週二開始執行的「刑事司法改革案」,在警方如何對生活質量類犯罪進行執法提供了新的行為指南,類似於公共場所大小便、公園中飲酒等輕微犯罪,將不被開刑事傳票。

紐約市警中96%都接受了新執法指南訓練,預計未來每年將減少約10萬張刑事傳票。犯有輕微罪行的人將前往紐約市行政審理和聽證辦公室(Office of Administrative Trials and Hearings)報到,而不是刑事法庭。

但紐約市警分局局長塔斐(Thomas Taffe)指出,若是對民事傳票不予理會,被發傳票者將被送往刑事法庭;若不出席聽證會,對被發傳票者的搜捕令即被發出。

收到公開搜捕令、過去2年內有重罪逮捕前科及假釋犯或處於緩刑期的人,將受到C型傳票,需要到刑事法庭報到。警方也可以以「合法執法理由」給出刑事傳票,但必須經過到場的監察人員同意。

根據新規定,除去特殊情況,公共場所酗酒及大小便、亂丟廢棄物、隨地吐痰、製造噪音及違反公園規定等情況,都只簽發民事傳票。

警方仍可以在發現輕微犯罪後,要求罪犯出示身份證件,以檢查是否有搜捕令在身,若發現罪犯有尚未執行的逮捕令或不能提供身份證明,警方則有權利將其逮捕。但塔斐指出,在這些情況下,警方在逮捕前必須允許對方獲取身份證明。他說:「警方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有人因為喝一瓶啤酒,但是沒能提供身份證件而被逮捕。」

塔斐表示,他並不認為犯罪率會受新規定影響。市議員朗斯曼(Rory Lancman,圖)稱「刑事司法改革案」的新規定是「一大進步」,但也指出慣犯將為有色人種社區帶來不公平的負擔和影響,因為這些社區有更多假釋犯或處於緩刑期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