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1日訊)紐約市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萬斯(Cyrus Vance Jr.,圖)週五宣佈,自今年9月起,首次地鐵逃票者將被簽發民事傳票,交由大都會運輸署(MTA)處理,初犯者通常需要繳納罰金,此舉旨在減少曼哈頓的輕微犯罪案件堆積。
而對於「盜竊服務」(theft of services)的慣犯及其他不符合簽發民事傳票的人,將被簽發輕罪出庭傳票(desk appearance ticket),並給予出庭前完成改造項目(diversion program)的機會,而完成改造項目將意味著傳票的優先作廢。
目前,傳訊法庭嚴重負荷積壓的地鐵逃票者案件,許多都是被便衣警察辦的逃票者,這些人不買票,從敞開的緊急出口溜進去或直接從閘門跳過去。儘管捷運卡(MetroCard)票價不到3元,但在州法律規定下,「盜竊服務」屬於A等輕微犯罪,最多可判處1年有期徒刑。
但以任何原因身攜未執行的逮捕令的逃票者仍將被逮捕,送至曼哈頓刑事法庭接受法官仲裁。
萬斯表示,去年曼哈頓有將近1萬人因地鐵逃票被起訴。他在聲明中講道,對於此類低級、非暴力犯罪的刑事起訴不應再存在於已改革的21世紀司法體系中,對這類並未對公共安全造成威脅的犯罪進行刑事起訴,並不能讓紐約更安全。
萬斯還說,「通過將這些輕微犯罪案件分流出曼哈頓刑事法庭,我們將進一步減少沒必要的監禁,降低由刑事起訴造成的遞解風險以及失去住房、失業的可能性。」
布碌崙地區代理檢察官岡薩雷斯(Eric Gonzalez)一發言人表示,類似舉措在布碌崙區也將實行。岡薩雷斯在聲明中稱,「我完全支持也在踐行通過對輕微犯罪行為簽發民事傳票與通過改造項目等其他方式,來減少逮捕及刑事起訴及對監禁的依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