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14日訊)週四,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Second Circuit Court of Appeals)週四推翻了紐約州前眾議長蕭華(Sheldon Silver,圖)貪污案有罪的裁決,稱陪審團當時被誤導,裁決「有誤」。聯邦代理檢察官金賢俊(Joon Kim)隨後聲明,蕭華貪污案將面臨重審。
金賢俊表示,「這一長達10餘年、涉及紐約州歷史上最有影響力政客的貪污案,我們準備向另一陪審團重新提交證據。雖然被延誤了,但我們不希望正義被否認。」
有著近半個世紀從政經歷、作為紐約州最有影響力的政客之一的蕭華,於2015年11月30日被陪審團一致裁定7項控罪成立。屆時71歲的蕭華因參與一系列涉及400萬元回扣與賄賂的欺詐陰謀,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
蕭華的2位律師對上訴法庭翻案的決定讚不絕口,「我們對結果非常滿意,並希望日後能完全為蕭華洗清罪名。」
上訴法院引用2016年最高法院在蕭華認罪後的判決,在詐騙與勒索罪名上重新定義了「官方行徑」(official act)這一說辭。法官同意蕭華的辯護,認為陪審團在他的審判中做的決定有誤。
上訴法院最後裁決陪審團當時決定「有誤」,並表示,「出於合理的懷疑,我們認為一個更理智的陪審團是否還會做出相同決定並不明確,所以我們認為這一錯誤並非無害。於是,我們撤銷最高法院此前歲所有罪名的定罪判決。」
蕭華在洗清罪名的同時,將被保釋保持自由之身,此前蕭華被判繳納170萬元罰金。
州眾議會少數黨領袖科布(Brian Kolb)表示,「第二巡迴上訴法院的決定,顯示了州府奧伯尼(Albany)官官相護的行為仍非常活躍。蕭華因涉及詐騙、勒索和洗錢被審判並定罪,若他的行為都不是非法的,那很難想像其他什麼是。」
州眾議員卡凡納(Brian Kavanagh)儘管承認蕭華現在應被二次審判,但表示最終裁決不會有什麼變化,「他做了錯事,背叛了紐約州民眾。」
巴拉拉: 案件重審仍將定罪
當時主審蕭華貪污案的前聯邦檢察官巴拉拉(Preet Bharara)預測,蕭華案件重審結果不會有變化。他發推文寫道,「證據是錯誤的,最高法院改變了法律。我認為蕭華將被重審,並重新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