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20日訊)紐約市長白思豪於週三表示,每位紐約客都有權在地鐵上進食。他憶起這段40年前的記憶,當他還搭乘地鐵的那些歲月。「從1979年到1999年,我沒有車,到任何地方都得搭乘地鐵,我不敢想像如果在地鐵不能吃東西,那段時間會是怎麼樣的。」
週一清晨,哈林區(Harlem)的地鐵站,因堆積在軌道障的垃圾起火,而將數百名乘客困在車廂內,數千名乘客困在月台,並共有9人受傷。紐約捷運局主席洛塔(Joe Lhota)於週二表示,未來可能考慮禁止攜帶食物進入地鐵,避免製造太多垃圾。
白思豪說,「我認為禁止乘客在地鐵上進食是不公平的」。
市長通常是搭著納稅人提供的休旅車,從市長官邸瑰西園前往布碌崙公園坡的健身房等其他地方。
他還指出,像週一於哈林區地鐵鐵軌失火的狀況讓他感到非常憂心。但與其禁止飢餓的民眾在地鐵上吃東西,「我們應該教育市民如何不要造成環境的髒亂,我無法想像讓人們在像紐約一樣繁忙的地方不吃東西。」
白思豪還說捷運局得搞清楚輕重緩急,而不是把重心放在考西斯科橋(Kosciuszko Bridge)上的燈光秀以及不讓人們吃東西。
「我可以告訴你,趕地鐵的人們一點都不在乎什麼燈光秀,」市長表示:「他們對地鐵能準時感興趣,他們對能去上班感興趣。這些就是我們應該著重改進的地方。」
華盛頓特區,三藩市和芝加哥的地鐵火車上進食都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