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垃圾回收新規生效.違者挨罰


(明報2日訊)為提高城市商業廢品回收利用率,紐約市於2016年2月5日頒佈了商業廢品回收新規,作為市長白思豪在2030年之前實現垃圾零填埋計劃一部份。經歷了長達一年的警戒期後,新規於8月1日正式生效。

在紐約市,每天有超過25萬家商業企業產生超過9000多噸廢物,商業回收規則發生變化,從今年8月1日起當局開始執法。

新規詳細說明了商業企業廢品回收利用方式,包括如何更好地分類標記可回收物品與不可回收物品。

根據紐約市清潔局(DSNY)發佈的具體規定,該市所有商業企業都需要回收包括金屬,玻璃,塑膠,飲料紙箱,紙張和紙板在內的可回收物品。此外,一些產生紡織品,庭院及植物或食物廢物的企業必須分別回收這些材料。某些企業還需要根據其規模和類型來確定其他回收項目,因此清潔建議企業諮詢專業私人清潔公司制定的回收計劃。

規定特別指出,將可回收物品與不可回收物品裝在同一容器中的做法是違反規定的。

規定還指出,如果企業傾向於自行處理可回收物物品,則必須從紐約商業誠信委員會(BIC)獲得註冊資訊。與清潔公司合作的企業必須發佈標識所使用的清潔公司,相對應的回收物品。所有企業都需要按照規定標明用於收集可回收物品的容器,以及在建築物或其他明顯地方張貼出回收方式(源分離回收,共同回收,以及單流回收)這個標誌應該張貼在一個窗戶或建築物外部可見的地方。

此外,為防止盜用可回收物品,私自挪用或移除可回收物品的行為,將被視作盜竊城市財產,並有可能被處以高達2000元罰款。

清潔還提供了多語言的印刷和數字教育材料,商業註冊及回收培訓,可訪問其網站獲得更多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