貧戶遭逼遷.市府免費法援


(明報14日訊)市長白思豪簽署214-B法案,進一步加強紐約市在房屋法庭為所有面臨逼遷的低收入租客提供法律援助。該項目由紐約市人力資源管理局民事司法協調員監管,預計在5年內完全實施後,將令40萬名租客受惠。白思豪表示,紐約市將成為全國首個確保不得不搬離住所的租客可擁有法律援助的城市,「紐約人不應因為無法支付律師費而流離失所,組織非法逼遷的發生從道德和經濟角度都具有一定的意義。」

法案還包含了18項新規,包括限期改正違規、跨多部門調查、留置產權拍賣、裁定建築違規、沒許可證加罰等。市議長馬麗桃表示,每位紐約市民都應獲得法律服務,特別是涉及到住房這樣重要事宜的時候。她表示,這項法案具有里程碑式意義,將對紐約的居民產生極大影響,他也對支持這項法案的市議員及市長表示感謝。

據介紹,在這項法律出台前,幾乎沒有租客可在房屋法庭獲得免費律師代表。根據州法院官員估計,2013年僅有1%的租客成功找到律師代理,這導致逼遷及滋擾租客事件頻發。為解決這一問題,市府大幅增加了向低收入租客提供的法律服務,相關撥款從2013年的600萬元增至2016年的6200萬元,增長10倍。

這一項目也成功地將租客在房屋法庭獲得律師代理率從2013年1%提高至2016年的27%,自2014年以來,有超過5萬個家庭因此獲得法律服務。此外,由司法部門實施的搬離案例減少24%,令4萬人在2015年及2016年免受流離失所之苦。

去年2月,市府同意將相關財政撥款增加一倍以上,為全面實施向低收入租客提供綜合性的法律服務增撥9300萬元,凡是面臨搬離住所的、收入達到聯邦貧困線200%的居民均可享受此服務。從今年10月起,該項目還將為租約即將終止的政府樓租戶提供法律服務,每年約有3200宗這樣的案例。

為確保租客瞭解自己的權利,讓弱勢社區能有效獲得服務,市城市公共參與小組及人力資源管理局將在提供法律援助的區域舉辦推廣活動。如果租客面臨被迫搬離住處,歡迎撥打311熱線諮詢或前往房屋法庭諮詢人力資源管理局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