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侵權責任法》生效‧禁網民“人肉搜索”


(中國)中國神通廣大的網民,經常對目標對象進行“人肉搜索”,而將他人的個人資料放上網。不過,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今日(週四,7月1日)正式生效,肆無忌憚的人肉搜索行動可能得收斂一下了,因為隨時會被控侵權。

包括《侵權責任法》在內16部新制定法律法規當天起正式實施。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36條規定,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專門針對“人肉搜索”

這一規定被普遍解讀為專門針對“人肉搜索”等網路侵權行為。

以香港藝人陳冠希“豔照門”為例,律師解讀,在《侵權責任法》實施前,當事人只能要求對方停止侵權行為,對網站的行為卻無法約束。此法令實施後,侵權的對象可以是人格權、知識產權,無論是網路服務的提供者,還是技術服務的提供者,網站被通知或知道後不採取刪除侵權帖等必要措施就要擔責。

這項法律的一個亮點是在中國現有法律中第一次明確規定精神損害賠償。

與《侵權責任法》同時生效的還包括《國防動員法》2部法律、8部行政法規以及6部地方性法規。(馬來西亞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