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原重慶市司法局長‧文強被執行死刑


(中國)據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消息,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7日在重慶被執行死刑。

2009年2月2日至6日,重慶市第5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文強犯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一案,並於同年4月14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以受賄罪等罪名判處文強死刑。文強被認定受賄1211萬餘元人民幣,且有鉅額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一審宣判後,文強提出上訴。重慶高院經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於今年5月21日作出刑事裁定,駁回文強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最高人民法院復核認為,被告人文強受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依法應當判處死刑,並與所犯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強姦罪數罪並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份,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式合法。遂依法核準重慶市高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的刑事裁定,並下達了執行死刑的命令。

文強從1992年起擔任重慶市公安局副局長,在重慶市公安局任領導職務長達十餘年。法院查明其與重慶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存在利益勾連。來自重慶官方的數據則顯示,1995年至2008年,文強分管重慶市公安局刑偵、治安、經偵、禁毒、法治、監管工作14年期間,有64萬起刑事案件未破,1447起命案未能偵破、千余殺人嫌犯在逃。

審判機關認為,文強身居司法機關要職,長期收受下屬賄賂,為他人調動、職務晉陞謀取利益,對重慶市公安隊伍建設和司法機關的公信力造成極大損害;文強肩負打擊查處違法犯罪活動的重要職責,卻在長期收受黑社會性質組織所送的財物後,不履行法定職責,包庇、縱容多個黑社會性質組織,致其得以發展壯大,長期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中國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