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公共工程和運輸局於週二(7月6日)上午,開始辟建金邊市首個“自由公園”。
金邊市政府一名官員表示,週二上午,公共工程和運輸局已在塔仔山分區的美國駐柬大使館南面的公園,辟建“示威區”(又稱“自由公園”),以允許民眾或組織舉行少於200人的示威或糾察活動。
這名官員說,高竹德瑪市長是於5月份,確定在上述地點辟建“自由公園”。工程將花3個月時間。
“自由公園”寬57米,長210米。區內設有兩個小公園,以及兩處大型公共廁所。
市政府形容有關地點“非常理想”,因為附近便是市政府、內閣事務部、運輸部、中央市場及醫院等公共部門。
國會是於去年10月通過《和平示威法》,規定少於200人的示威或糾察活動,都必須在當局指定的地點進行;而多於200人的活動,則一律須先向警方申請准證。(柬埔寨星洲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