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若應用率至4000兆瓦‧將成最大地熱使用國


(印尼)礦務能源部地質學機構主任R.蘇基雅爾在萬隆說,目前印尼僅次於美國和菲律賓居第3大地熱使用國,日後有望成為最大地熱使用國。

他指出,關於能源的應用規定其實印尼早已通過2006年5號國民能源措施法令。法令內表明應有5%的國民應用能源是地熱能源。可是迄今未達指標。

目前,印尼地熱潛能達28.5京兆瓦,散佈於265個地點,或相當於120億桶石油的蘊藏量,可以供30年的運作需要。不過,落實地熱能源應用率只達1189兆瓦。

因此,印尼不斷設法提高其應用率,使到2015年能利用至4000兆瓦,或佔1萬兆瓦電力工程的40%。此事若得以付諸實現,印尼將勝過美國的2900兆瓦和菲律賓的2000兆瓦。他說,印尼地熱潛能大,主要是火山區長達6000公里。

地熱應用階段需要長達5年的時間,包括勘測,開發生產,可行性研究,直至生產電力過程。其中勘測工程需時2年,以及打出1至2000米深的鑽井。

目前,政府仍在展開8個地區地熱作業礦區的招標,地熱能總計1270兆瓦,另有地熱能達1271兆瓦的12個地熱作業礦區也準備招標。政府規定2007至2010年間的地熱作業礦區總共26個礦區,地熱能總計2951兆瓦。(印尼星洲日報